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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职法律硕士901班开题通知
  • 发布时间:2011/12/14 00:00:00 新闻来源: 本站 点击量:

根据研究生学位申请流程安排,本学期在职法律硕士901班开题事宜安排如下:
时间:2011年12月28日14:10
地点:
第一组:主楼E座2106
第二组:主楼E座910
注意事项:
1、参加开题的学生需经导师同意。
2、提交《选题报告》6-7份(按每组专家人数打印),将导师签署意见的一份在答辩前交给各组秘书。
请各位同学尽快与导师沟通,按时参加会议。
特此通知。
法学教务
2011年12月12日
附分组安排:
第一组:马治国(组长)、马民虎、李霞、楼晓、张冰、丁卫
第二组:王保民(组长)、单文华、刘次邦、吴平魁、千省利、张弘
学生分组:
第一组:韩菲、富晨、王宇波、徐加、刘晨、周培龙
第二组:崔宏伟、刘航、初蕾、雷毅、刘骊博、刘敏
关于加强硕士生过程质量控制的若干规定
西交研〔2009〕18号
论文选题是硕士生培养过程中的关键环节,是学位论文工作的第一步。论文选题具体要求如下:
1、硕士研究生从入学开始,在进行课程学习的同时就应该着手进行选题工作,选题应是相关学科的前沿研究课题。
2、一般硕士生论文选题报告应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两年毕业试点学院的硕士生论文选题报告应在第二学期结束前完成。
3、硕士生选题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选题的科学依据、主要研究内容和方案、研究计划及预期进展。选题报告会由学院或系、所统一组织。硕士生在参加论文选题报告会前应填写《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见附件1)并提交学院。参加选题报告会的评审专家组一般由3-5名副高以上(含副高)专家组成。
4、评审专家根据硕士生选题报告的情况给出评审结果,评审结果分“通过”、“修改后通过”或“不通过”三种情况。凡是获得“通过”的硕士生可以按照选题报告研究内容开展研究工作;凡是“修改后通过”的硕士生需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后开展研究工作;凡是“不通过”的硕士生必须重新开展选题研究,三个月内再次申请进行选题报告,并被确定为质量跟踪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