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文华
欧宝官方网站入口欧宝(中国)官方院长、
世界银行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调解员、
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委员
非常荣幸能够受邀出席本次论坛。首先,祝贺海丝中央法务区的正式启动!海丝中央法务区从筹备到启动仅用了不到一年的功夫,充分体现了福建省委、省政府对一带一路倡议、依法治省和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高度重视,体现了福建各级各部门雷厉风行、扎实深入的办事作风。
“沧海先迎日,银河倒列星”,相信今天启动、身处经济特区的海丝中央法务区一定能够发扬特区精神,做到开风气之先,领时代潮流,在推进法务集成、法律创新、法治进步上发挥重要的引领示范作用!
法律服务是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法院、仲裁机构、调解机构等争端解决机构,和律师、公证、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在法治国家建设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自2017年我们提出建设“中央法律服务区”(简称“中央法务区”,英文Central Legal-services District,CLD)的建议以来,“中央法务区”或类似法务集聚区已经在西安、成都、上海、北京、深圳、吉林等多地落地生根、蔚然成风。日前在厦门启动的“海丝中央法务区”则是我国第一个专门面向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高起点“中央法务区。
建设“中央法务区”的初衷,就是要借鉴“中央商务区”(CBD)的成功经验,在特定城市特定区域实现法律服务的业态集聚与功能升级,发挥其区域集成、业务集成、流程集成、功能集成的集成效应,并针对资源、程序、时间、费用等法律服务用户最关心的问题进行功能重塑和流程再造,进而打造便捷、高效、公正、经济的示范型、引领性的优质法律服务生态圈,服务于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优化国内国际营商环境的国家大局。结合各地探索建设“中央法务区”的经验,特别是海丝中央法务区的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这里和大家探讨一下打造中央法务区需要处理好的五大关系。
首先,打造中央法务区要处理好空间场所和政策措施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要处理好法务区建设中的“软件”和“硬件”的关系。所谓“栽好梧桐树,引得凤凰来”,中央法务区既要有一流的空间场所,也要有相配套的政策措施,才能形成法律服务业发展的最佳生态系统。海丝中央法务区地处厦门,地理位置优越,自贸法务先行区、思明法务示范区等提供的楼宇物业服务优质,省市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指向明确、作用突出、富有创新。这些政策不仅对海丝而且对其他中央法务区也有很好的借鉴意义,比如成立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常委担任组长亲自主抓,再比如立法先行,将法务区建设写入地方立法,做到改革于法有据。这些高架构、大力度的举措都为海丝中央法务区坚持建设高端引领型法务区提供了保障。
当然,政策措施建设不仅是大写意,而且也是工笔画。在今后的建设过程中,可以考虑实行一区一策、一行一策、一业一策。先行区、示范区各自定位不同,政策措施要有差异化。法律服务的行业不同,相应的的政策也应该有所不同:针对会展业要有会展法律服务的政策;针对海洋碳汇业要有海洋、环境等法律服务的政策。不同的法律服务业态也要有不同的政策:对律师业要有吸引律师业的政策;对法律科技企业要有培育法律科技企业的政策。根据形势变化和法务区定位,不断出台调整相应的政策,确保政策措施的针对性与有效性,法务区才能更好发挥吸引法律服务业集聚,推动法律服务业创新,促进法律服务业和周边产业链发展的作用,做到“引得来、留得住、发展好”。
其次,打造中央法务区要处理好“线上”和“线下”两个法务空间的关系,也就是“线上”和“线下”法务区的关系。在数字化时代,法律服务业同其他行业一样,都在经历着前所未有的深刻变化。网上庭审、区块链证据、司法大数据、人工模拟裁判、智能合约等等新技术法律应用的成果给整个法律服务业都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这些技术的应用不仅会改变传统的诉讼型法律业务的形态,也会为非诉业务打开广阔的空间。从当事人到律师,再到司法裁判人员都将迎来新的环境,由此也带来了法律服务的新类型、新业态。比如说人民法院推行的网上庭审、一站式诉讼平台等会带来不同的诉讼环境,需要律师业务的创新。司法案例的公开也催生出越来越多依托司法大数据提供第三方支持的法律科技型企业,甚至可能改变当事人对纠纷解决模式的选择。比如说当事人可以通过对既往类似案件的分析,选择谈判或调解解决争端。
因此,建设中央法务区,不仅要在物理空间上实现法律服务业的集聚,而且可以考虑建立并优化“网上法务区”的基础设施,在资料整合、数据托管、算力共享等方面提供基础服务,推动和孵化一批法律科技公司,推广网上诉讼、网上仲裁、智能合约等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模式。福建省委政法委主持起草的《海丝“中央法务区”总体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已经把“科技兴法、数字赋能”作为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的四大原则之一,法务区的“云平台”也已经启动,希望在更具体的政策措施中这一原则能够落到实处。
再次,打造中央法务区要处理好重点和全面的关系,也就是“点”和“面”的关系。法律服务的类型和专业细分领域很多,打造中央法务区当然要以能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为成功的标志,但同时应该注意到客户的法律服务需求本身也是不同的,法律事务千千万,不是所有客户都要用到所有的法律事务。
因此,在打造中央法务区的过程中要加强筹划,优化布局,要围绕区域的定位与特色优势展开法务区建设。对于福建和厦门来说,涉台涉海优势明显,可以说是有着独一无二的优势。因此可以以电子产业、两岸贸易、投融资以及海洋、海运和船舶等涉台涉海产业的法律服务为重点,打造相关领域的法律服务高地,有针对性地引导相关法律业态集聚和升级。“一拳打得百拳开”,通过围绕重点法律需求展开法律服务创新,形成以需求为导向的产业发展进路,就一定能够加快相应的配套法律服务的完善,最终形成特色鲜明、保障有力、辐射带动力强的中央法务区。
再者,打造中央法务区要处理好核心业务与关联业务的关系,也就是“中心”与“边缘”业务的关系,发挥好核心业务的引领作用。在法律服务中,争端解决无疑是核心和关键。如果没有优质高效的争端解决机制,那么法律争议就没法得到很好的解决,从而也就不能体现出中央法务区提供集成化的优质法律服务的目的和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争端解决特别是司法争端解决机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商事领域,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建立两个国际商事法庭和一个知识产权法庭,推动法官员额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此外,司法部推动的公共法律服务改革、国际仲裁中心建设和《仲裁法》的修改等等一系列改革举措,也为中央法务区拓展法律服务产业提供了更优的条件和基础。
海丝中央法务区所在地厦门,既具有向外开放的悠久历史和文化底蕴,又具有现代契约精神和法治理念,普通法院、海事专门法院和仲裁、调解等诉讼外机制健全,为打造融诉讼与非诉讼争端解决机构于一体的区域性“融解决”中心奠定了良好基础。随着福建自贸区、生态文明试验区、海上福建战略以及厦门国际仲裁中心建设的推进,对争端解决必然会提出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在发展涉台涉外涉海业务中,可以考虑搭建起集司法、司法外争端解决于一体的一站式争端解决平台(“融解决”平台),开展便利化、集约化的争端解决服务,以争端解决为引领,打造营商环境更优、生活环境更美、治理环境更佳的法治首善之区,形成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集聚软环境。
最后,要处理好各地“中央法务区”之间的关系,也就是“中央法务区”与“中央法务区”之间的关系。2017年,我们最先向最高人民法院和陕西省委省政府提出在西安打造一个国家级的“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与法治创新示范区,实质上主要是面向陆上丝绸之路也就是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法务示范区。当时我们提出这个法务区的别称就叫“中央法律服务区”,简称“中央法务区”,以实现类似于“中央商务区”的高端法律服务集聚与辐射引领功能。2020年12月,这个法务区以及司法部支持在这个法务区设立的“三中心一基地”(即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西安中心、“一带一路”律师联盟西安中心、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中心和国家生物安全证据基地)在西安揭牌成立,标志着这个国家级的中央法务区正式落地。在此前后,成都、上海、吉林等地先后探索建立了天府中央法务区、虹桥中央法务区、吉林中央法务区,其他一些地方像北京、深圳、广州、南京等地也都谋划成立或已经成立类似的法律服务集聚区。包括刚刚启动的海丝中央法务区在内,国内已经有十多个“中央法务区”或者类似的法务集成区域。
这些法务区所具有的自然禀赋不同,面向的法律市场不同,规划的战略导向不同,但作为整个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一部分,它们都发挥着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进一步优化国内国际营商环境进行改革探索创新的任务。这些中央法务区之间可以加强联系,避免同质化竞争,形成互补协同效应,共同推动法治进步。为此,可以考虑通过建立中央法务区联席会议、行业协会,开展定期交流互访、干部挂职交流等形式,来开展活动,这也有利于推动形成法务区自身的标准化治理模式。“一花开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各地的中央法务区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加强交流与合作,可以使各法务区的建设更能事半功倍,也更能行稳致远。
“春雷动地布昭苏,沧海群龙竞吐珠”。再次祝贺海丝中央法务区成立,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时代大潮的中腾龙吐珠,铸造辉煌!